大甲鎮瀾宮鎮廟之寶「金媽祖」被民眾檢舉非純金,檢方證實是「金包銅」。
〔記者謝誠恭/報導〕大甲鎮瀾宮鎮廟之寶「金媽祖」被民眾檢舉非純金,董事長顏清標涉詐欺等罪嫌,台中地檢署偵查終結,因已逾10年追訴期而不起訴,但也證實「金媽祖」非純金打造,內部為銅體。消息傳出引發熱議,網友怒轟鎮瀾宮還有那些帳目不明,台中市政府民政局與市長盧秀燕查不查?顏清標回應,「金媽祖」是純金打造,絕對經得起考驗。
大甲鎮瀾宮多年前將信眾還願答謝的金牌,鎔鑄雕刻成一尊高4.2尺,逾270公斤重的「金媽祖」,安置在地下室的媽祖博物館,成為鎮廟之寶。去年底有民眾向台中地署檢舉大甲鎮瀾宮對外宣稱「金媽祖」是以1.2億元打造,但「金媽祖」並非純金,使用的黃金也未達270公斤,剩餘黃金不知去向,指控鎮瀾宮董事長顏清標涉及詐欺取財、侵占及背信等罪
經地檢署調查,鎮瀾宮委託柯建華打造「金媽祖」,並找來模具協力廠商施景文等人協助,地檢署傳喚證人蔡達雄、柯建華、施景文及鎮瀾宮副董事長鄭銘坤。施景文證實「金媽祖」內為實心銅製,是他委託莊姓友人製作,再由柯建華使用鎮瀾宮提供信徒捐贈約270公斤的金牌等黃金熔鑄而成「金媽祖」的金身。
柯建華向檢方供稱,他承作「金媽祖」所得報酬僅300多萬元,並非檢舉人所稱2000多萬元,因「金媽祖」詳細製造日期不確定,檢方推估,「金媽祖」於民國94年元宵節首次對外展覽,製作完成日期應於91到94年期間,但查證鎮瀾宮那幾年的支出總額,並無法證明「金媽祖」支出費用是在什麼科目下支出,鎮瀾宮也未提供董事會決議等相關記錄或契約,無法對被告有不利的認定,詐欺取財罪、侵占罪及背信罪,刑法為5年以下,追訴期為10年,民眾檢舉已超過追訴時效,不得再追訴。
消息傳出網友熱議,質疑大甲鎮瀾宮還有那些帳目不明,台中市政府民政局與市長盧秀燕豈能坐視不管?
顏清標回應指出,這是有心人的惡意檢舉,當初「金媽祖」是以276公斤的黃金打造,信眾捐贈的金牌不足,廟方斥資3000多萬元購買黃金打造,指控「金媽祖」非純金是污辱所有信徒,「金媽祖」是純金打造,絕對經得起考驗。